1. 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表示,執法上必須符合正當比例原則,人民表達意見,法律應保障,政府執法應符合法律正當程序,希望大家以理性和平的態度來處理。
2. 李柏毅市議員表示,在合法合理的情況之下,每個人都有權利表達自己的自由。若有執法不當,我們都應予以譴責,絕對不能接受。
3. 羅智強市議員指出,表達意見是很重要的人身自由,他自己常在街頭演講,這是宣傳理念的做法,政府應尊重人民在街頭發聲的權利!
4. 徐弘庭市議員表示,這次志工的事件,警方必須要講清楚說明白,如果沒有實質的理由,只能做到盤查,不能再做後續的拘留或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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