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五、陳志祥建議可以考慮太極門平反條例,修正行政訴訟法,放寬再審的規定,國家公權力的錯誤不應有期間的限制。
圖六、吳志光認為,如果要做合憲性解釋,為了人民訴訟權保障,就應該限縮人民權益,而是看提出來是不是實質上是有效的審理,否則對原處分機關的說法照單全收就難以服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