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06年度擴大補助「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請市民儘速向各消防分隊申請
您家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裝了沒?市長鄭文燦表示,106年4月底市府將擴大推廣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下簡稱住警器)補助,補助經費預估達2仟萬元,補助對象主要以家中未達設置系統式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民眾為主,每戶一顆,數量有限,請有符合補助資格的市民把握機會!
本補助案經瞭解,桃園市近年因獨立住宅火災約佔建築物火災40%,其中因火災而死亡人數,有超過60%係因發現時間太晚、避難延遲或逃生失敗致喪失生命,顯見一旦發生火災(尤其是深夜熟睡時分),若無法及時反應,極易造成避難延誤而釀嚴重死傷。中央在99年5月修正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規定,未達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一般住宅場所(如透天厝)應設置住警器,藉此及早偵知火災,以確保生命財產安全!
市長鄭文燦為提昇本市民眾居家安全,將擴大推廣住警器,並鼓勵未達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處所裝設住警器,於今(106)年度動用市府第二預備金800萬元,同時結合民政局及消防局預算,預估可投入近2仟萬元經費補助本市民眾裝設住警器,除針對弱勢族群(包括獨居長者、身心障礙及(中)低收入戶等)列為優先補助對象,亦開放狹小巷弄週邊、住宅式宮廟、透天厝或未達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餐廳、小吃店、小型工廠等存有易燃物場所申請補助,以提高火災預防效益。
住警器具有安裝容易、安全可靠、操作簡單、維修方便、價格便宜等優點,且可於第一時間偵測火災生成之濃煙,產生高分貝(約70分貝)之警報音響,俾利火災發生時提醒民眾及早採取應變措施。
消防局表示,符合上述對象之市民,可直接向所在處所當地消防分隊登記,或由當地里辦公處提出申請。本補助案期程自即日起至額滿為止(以戶為單位、申請一次、一次一只為限),呼籲符合補助資格之市民朋友踴躍申請,民眾亦可至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網站─「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補助專區」查詢相關補助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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