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車春季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開徵,提醒車主完成繳納

立法院已於114年12月2日三讀通過修正公路法部分條文,將原「汽車燃料使用費」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為「公路養管費」或「養管費」。本次更名旨在使費用名稱與實際用途一致,明確反映其係用於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等相關支出,並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確保專款專用,以促進道路永續發展,提升整體道路品質與交通安全。本次名稱調整,僅涉及名稱變更,相關費用之每年開徵期程、繳費方式及繳納金額均維持不變。


桃園監理站表示115年度營業車春季「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繳費單已改以新名稱顯示。近期若車主收到繳費通知單,無須驚慌,請安心儘速完成繳納。繳納期限至115年3月31日止,逾期未繳者,將依規定處以新臺幣3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罰鍰,提醒車主留意自身權益,以免受罰。


 桃園監理站並提醒尚未繳費之車主,可多加利用多元繳費管道,包括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永豐銀行、元大行動、全支付、台北富邦銀行及愛金卡等,透過APP即可快速完成繳費,免出門更便利。如繳費單遺失,亦可透過「監理服務網」或下載「監理服務APP」進行線上查詢與繳費;或至四大超商多媒體設備,輸入車號及車主身分證字號(法人為統一編號)補單繳費。

 

 

承辦單位:桃園監理站

聯絡人:股長 黃雅貞

聯絡電話:03-3664222 分機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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