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新聞網」首頁 | 上一則 | 下一則 發稿日:2021/01/15 07:34:00 AM
| 發稿人:憲兵十一中隊 | 修改新聞稿 |
| 性別平權
|
|
| 國軍近年因應人力結構及組織調整,女性同仁投身軍旅逐年增加,然少數官兵性別分際觀念偏差及漠視法規,違犯「性騷擾」、「婚外情」、「過度關懷衍生踰矩」及「營區內未遵分際」等案件,嗣經媒體披露渲染,造成社會大眾不良觀感與訾議,嚴重斲傷軍譽。肇生類案後,除須面對法律及行政懲處外,亦自毀前程,造成家庭及部隊傷害。 |
國防部為落實性別分際平等及防杜「性騷擾」等不當情事,於105年6月6日訂頒「國軍人員性騷擾處理及性侵害預防實施規定」,內容除詳列各項行為規範外,並精進性騷擾事件處理時效等相關作法,希冀各單位據以落實性別平等座談及教育訓練作為,防治性騷擾事件,確保官兵權益。
|
避免法律糾紛,轉載本區文稿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
回首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