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欠稅傳繳通知書,千萬不可置之不理,以免後悔莫及!
民眾如果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傳繳通知書,表示有欠稅未繳被移送執行的情形,千萬不要放著不管,一定要在傳繳通知書所載之日期內儘快繳清,否則財產會被行政執行署查封拍賣。另外民眾如果生活拮据,經濟困難,確實無力一次全部償還欠繳之稅捐,可向行政執行署申請分期繳納,以減輕負擔。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經行政執行署核准分期繳納稅捐,可暫緩土地、房屋被查封拍賣,但只要有任何一期未依限繳納或票據未獲兌現,行政執行署得廢止分期繳納,逕行強制執行納稅義務人之財產。該局特別提醒,凡已獲行政執行署核准分期繳納欠稅的民眾,務必如期繳納每一期應納稅捐,以免財產遭受行政執行署拍賣。

稅務局籲請民眾接到行政執行署的傳繳通知書,不要放著不管,有問題可依傳繳通知書上的電話與行政執行署聯絡。另外也可撥打稅務局電話,請稅務局代為聯繫,以維護自身權益,該局聯絡電話:
總 局:3326181分機2582至2589。
中壢分局:4515111分機402至415。
大溪分局:3800072分機303至309。
楊梅分局:4781974分機302至309。
蘆竹分局:3528671分機311至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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