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研醋事件,桃園市食安稽查大隊已要求問題產品全面下架,停止販售
「大安工研食品工廠公司」旗下代工廠「大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疑似在103年1月至104年4月21日期間,把逾期品、即期品或標籤破損等,重新混入新品再製工研烏醋、豆瓣味噌等11項產品。桃園市衛生局食安稽查大隊已經全面動員,到今天下午4點為止,我們已經前往包括大安工研桃園營業所、超商、大賣場等共66家廠商,下架了一共946.55公升的違規產品。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食品業者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就應該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因此,廠商如果有購買、加工、販售大安工研烏醋等11項違規產品或受其污染產品,也應該自主立即下架、停止販售,並向衛生局通報,違規產品勿持續於架上販售,如果查獲,也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從重處分,最高可處新台幣3百萬元罰鍰。
我們要再次提醒桃園市所有販售、使用違規產品之業者,必須在9月13日午夜12點前,將違規產品下架,並回傳主動通報單及切結書至衛生局,桃園市食安稽查大隊已掌握名單,請業者切勿心存僥倖。
有關本次疑似違規產品的主動通報單與切結書,已放置於衛生局網頁之食安動態訊息專區(http://www.tychb.gov.tw );市民朋友如果發現業者有竄改並販售違規產品的情況,也可以撥打0800-285-000檢舉專線,共同監督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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