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收費員自救會致民進黨中央黨部公文】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函
受 文 者:民主進步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0月18日 發文字號:國道收費員自救會第20151018號 速 別:最速件 附 件:安置人數分布表
主旨:有關 貴黨稱需要現行本會之需安置名單,方願意進行本會會員之工作安置協助,本會有下列相關說明及邀請相關。惠請函覆。
說明: 一、 有關 貴黨社運部今日(10/18)發表新聞稿表示「對於事實遭扭曲而有所誤解至表遺憾」一文。本會特此說明:
貴黨主席蔡英文在2014年12月20日的「2014縣市長聯合治理會議」上,已發表承諾表示綠營執政的各縣市會協助收費員安置。姑不論貴黨此項政策承諾並無顧及如何解決遠通電收利用與行政部分於本案簽訂之BOT契約之漏洞,於安置作業中圖利,逼退收費員以節省安置成本一事。但 貴黨既提出執政縣市安置承諾,本會亦樂見其成。然於2014年12月20日至今,貴黨執政的縣市,僅安置了一名收費員,此結果不如本會期待之原初承諾。
因此,本會於2015年9月份起針對可能執政的 貴黨展開陳情行動,然於10月7日之陳情現場, 貴黨之代表卻突提出出過去不提及之「安置名單」,並聲稱「需安置名單方能進行安置」。進而於10月18日之新聞採訪中,將此未曾提及之要求進一步解釋,聲稱本會「沒有提供安置名單,因此無法進行安置」。
本會對於 貴黨此舉深感驚愕及失望。於2014年12月20日 貴黨提出安置承諾後,本會便無收到 貴黨對於安置名單之需求;並 貴黨現仍於立法院佔有立法委員席次,且多名個別立法委員亦協助過本案,因此本會認為 貴黨對於本會之需安置會員數與訴求應十分清楚。但 貴黨卻於距承諾安置後的十個月,突提出此說法與要求,甚而將安置政策無法進行之責任推卸於本會,本會在此嚴正抗議。
然,既貴黨 以本會未能提供相關資料為藉口,本會特此再次提供需安置人數分布表。希望 貴黨能明確回覆本會有關執政縣市安置收費員之實際作業方法。並本會希冀 貴黨所提出之安置方案,應與本會進行妥善溝通、討論,勿重蹈國民黨執政時期行政部門、遠通電收之強制安置之手法,宣稱進行安置,勞工卻無法實質得到適當之職缺,又再受到有工作卻不去之抹黑。
惠請 貴黨函覆本會各縣市可能職缺,俾利收費員參考選擇。
二、 另,有關收費員因政府約聘僱制度而被吃掉的年資一事。在本會於10/07至 貴黨陳情時, 貴黨代表(社運部)明確表示 貴黨亦承認約聘僱制度有問題。惟本會遲遲未見 貴黨提出任何有關收費員年資爭議解決之方案;亦未見 貴黨提出對於約聘僱制度改革之政策政見。惠請 貴黨函覆本會 貴黨的解決方案與政策政見。期 貴黨不會像國民黨一樣,避年資、約聘僱制度而不談,任憑現行剝削勞工之公部門聘僱制度維持。
三、 本會係「2016工人鬥總統」成員,僅代表工鬥成員,特此邀請 貴黨參與「2016工鬥國是會議」(11/03-06),就年金、長照、約聘僱、醫護消及工會法等重要勞工議題,與工人對談,以明 貴黨在勞工議題上的政策主張。惠請 貴黨函覆俾利會議之安排。
正本: 民進黨中央黨部(100台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30號10樓) 蔡英文全國競選總部(100台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30-1號)
副本: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
會長 孫秀鑾
附 件:本會主張應安置人數及地區分步統計表(調查時間2015年6月份)
原初轉置未安置者 寄存證信函應納入安置者 北區 楊梅 1 12 龍潭 2 16 汐止 2 5 七堵 4 5 樹林 4 6 泰山 3 3 頭城 7 0 -------------- 中區 大甲 0 7 斗南 8 13 名間 5 15 后里 9 7 後龍 0 1 造橋 4 1 員林 9 0 -------------- 南區 新營 14 9 新市 15 6 善化 10 2 竹田 14 1 白河 18 7 田寮 15 4 古坑 3 18 岡山 26 2 -------------- 總計 313人 (173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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