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一:台北律師公會稅法委員會主任委員蔡朝安律師表示,若行政法院確定有違租稅法律主義的行政函釋,稽徵單位應立即報請財政部,不用等四年期滿,就可以直接廢除此一令函。
圖二: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的傅馨儀律師,表示律師公會希望能透過研習課程與稅務專業法官分享及交流,同心協力一起為保障賦稅人權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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