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也應比照辦理:1. 無罪推定,2. 攜帶行醫記錄器。
❝員警常遭民眾投訴、檢舉執勤態度不佳或其他不當言行,以往督察系統為息事寧人,只要員警無法證明自己清白,大多以行政處分收場,不過台北市警局士林分局已決定採「無罪推定」原則,若民眾沒提出證據,就不處分員警,獲基層員警一片叫好。
士林分局同時祭出獎勵措施,只要員警能提出隨身密錄器或監視器畫面證明自己清白,就可獲得嘉獎一次獎勵;分局長詹永華說,因為民眾投訴、檢舉案件很多,希望藉此鼓勵員警隨身攜帶密錄器蒐證,維護自己和警察形象,不至於被人胡亂誣賴、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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