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癮新聞】
涉賄議員提早辭職 落選頭難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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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這招有點.......
要是以後有議員因為關說施壓被罷免
用這招來洗白自己 真的蠻OX的....
By兔編 ==================================
桃園市議員郭榮宗涉違反選罷法,一審判當選無效,前天突辭職。中選會昨決定辦理補選,令期待遞補的同選區「落選頭」吳宗憲不滿,準備串連全省落選頭聲請釋憲。
吳宗憲表示,民國九十六年民進黨執政時,南投縣議員涉賄,當時內政部公文裁示等賄選案最後確定,再決定遞補或重選;現如果辦重選,一旦郭案判決確定,他有權遞補,豈不鬧雙胞?若不讓他遞補,權益受損,「誰賠償我?」
他說,選罷法修法訂出遞補條例,是為鼓勵檢舉賄選,保障應當選而未當選的候選人權益;如今賄選者被抓到了,卻任憑玩弄司法。
吳宗憲說,如今內政部與中選會搬出地方制度法辦補選,此例一開,以後涉賄者當選後只要辭職,就不怕日後被判當選無效。因為一辭職就可辦補選,自己不但可以投入補選再選,還能「卡死」落選頭,「這還有正義嗎?」
他指出,宜蘭縣已出現對落選頭不公情形。宜蘭前議員林東成在一審判決前閃辭,宜縣選委會下月五日要辦補選,阻斷「落選頭」前頭城鎮長陳秀暖遞補機會。吳、陳兩人質疑選罷法、地方制度法相互矛盾,全國目前有十九位縣市議員涉賄選案,他們要串連所有人一起聲請釋憲。
中選會副主委陳文生表示,桃、宜兩案都是判決未確定,選區缺額達二分之一,且辭職所遺任期都超過二年,依法辦理補選。
內政部民政司副司長羅瑞卿表示,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民代出缺三個月內須辦補選,因為無法推論二審判決結果是有罪或無罪,也不知道二審判決要多少時間,總不能一直等下去。
http://udn.com/…/1146192-涉賄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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