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報告】桃園市104學年度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第1次會議紀錄 報告人/劉慧玲(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莊景旭(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國中委員會主委)
《摘錄內文》PS:........我們期待桃園的實驗教育能有好的開始並穩健的發展,但千萬不能急功近利,只端出虛幻的大菜,卻違背了實驗教育的立法意旨,而造成教育理想的大災難。 實驗三法的通過,是希望孩子的教育能更多元,也讓家長有更多比較及選擇教育機會。或許有學校會以此出現各種變相的學科能力分班,這些都是我們所不樂見,同時也會重重傷害實驗教育精神的做法,地方政府務必嚴格把關,才能給孩子真正多元的教育創新選擇。
●●桃園市104學年度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第1次會議紀錄●● ============================================================================= 時間:104年8月28日(星期五)下午2時 地點:教育局15樓會議室 主席:林威志副局長代理 出席人員: 本會代表:劉慧玲老師(本會副理事長)、莊景旭老師 (本會國中教育委員會主任) 報告人:劉慧玲老師、莊景旭老師
壹、主席致詞: 貳、業務報告: 一、為鼓勵教育實驗與創新,增加人民選擇教育方式與內容之機會,並落實教育基本法第13條規定,教育部於103年11月19日新頒「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二、教育部參考先進國家立法例,制訂本條例,賦予此類實驗教育型態之學校,得排除現行法令及體制限制,依據特定理念辦理完整之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此類學校享有充分自主性,得以創新求變思維,促進實驗教育多元發展,回應社會多元需求並落實教育改革之精神。 三、本條例所定辦理實驗教育之學校,係以私立實驗教育學校為主,惟為讓公立學校亦得參與辦理實驗教育,公立學校主管機關得於不逾所屬同一教育階段總校數之百分之五原則下,許可公立學校準用本條例規定。 參、討論事項: 案由:有關本市所屬學校104學年度申請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7條規定略以:「…申請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應由其指定之計畫主持人擬具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於學年度開始一年前,向各該主管機關提出。經各該主管機關送實驗教育審議會審議通過後,由各該主管機關許可。前項實驗教育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學校名稱。二、實驗教育名稱。三、學校所在地。四、教育理念及計畫特色。五、課程及教學規劃。六、學校制度。七、行政運作、組織型態。八、設備設施。九、實驗規範。十、校長資格與產生方式、教職員工之資格及進用方式。十一、學生入學、學習成就評量、學生事務及輔導之方式。十二、社區及家長參與方式。十三、經費需求、來源及收費基準。十四、預計招收學生人數。十五、實驗期程及步驟。十六、自我評鑑之方式。十七、實驗教育計畫主持人及參與人員背景資料。」 (二)本(104)學年度申請學校計有仁美國中附設華德福國中小、大園國中、外社國小及頂社國小等4所學校。 決議:仁美國中附設華德福國中小,外社國小及頂社國小修正後審議,大園國中不予通過。
◎◎側記◎◎ =================================================================================== 實驗教育三法中的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給予私立學校及公立學校辦理實驗教育的法源依據。中央的母法已於103年11月通過,地方政府應該盡快將實行的細則研擬妥當,由教育局指定辦理實驗教育的學校才能有依據的法令可用。目前桃園市的相關辦法還在草擬階段,所以召開的第一次審議會上,針對草案尚未通過卻已經有四校提出申請,委員們希望盡快補足程序上的瑕疵。在送來的計畫當中,多數學校並不清楚何謂「實驗教育」,只在原九年一貫的課程架構上,施以外加課程。
就四所申請學校紀錄如下 1.桃園仁美華德福學校辦理實驗教育已有多年,但體制上非常奇特。因為華德福系統學校與原仁美國中共用校地、校長,卻是完全不同的教育體制,對仁美國中與華德福在未來發展上都遇到瓶頸與限縮。但華德福在實驗教育的課程發展成熟及其實作經驗豐富,對其他欲申辦實驗教育的學校來說是很好的參考範例,值得學習。
2.大園國中管樂實驗班由於不符合母法第3條中以學校為範圍的限定,且國中已有藝才班申立辦法。
3.蘆竹區的外社國小及頂社國小均為南崁爆炸學區外圍的迷你小學,近年因學生人數減少且學校環境均優美社區純樸,因此由教育局輔導,希望轉型實驗教育小學,吸引南崁區密集人口到校就讀。 但也由於兩校的距離過近,性質雷同,所以在實驗項目上應有所區隔,避免排擠效應發生。
◎◎會後感◎◎ ================================================================================== 桃園市教育局在此次審查會上,邀請到實驗教育相關團體代表,還有子女接受實驗教育的家長。在審查會上對於實驗教育的看法及建議切中重點。對於桃園實驗教育的第一步來說,是正確且重要的。 其中一位家長詢問的問題,直指核心,她說實驗教育之所以稱實驗,就是有可能成功也有可能失敗,社區家長對於將學校轉型為實驗小學,是否都清楚其背後的意義嗎?顯然在申請辦理的學校中,委員們仍存在著「1人計畫,尚未與社區、家長溝通獲支持」之疑慮。 林威志副局長也強調,申辦實驗教育,應有其核心理念,由強烈的核心理念去發展課程架構,是很必要的條件。 迷你型學校面臨少子化及廢(併)校壓力,的確有轉型必要,實驗教育是一條可以走但須步步踏實穩健的路,然而【教學師資的穩定度】及【上下學通車問題】,仍是學區外家長最實際的考量因素。 我們期待桃園的實驗教育能有好的開始並穩健的發展,但千萬不能急功近利,只端出虛幻的大菜,卻違背了實驗教育的立法意旨,而造成教育理想的大災難。 實驗三法的通過,是希望孩子的教育能更多元,也讓家長有更多比較及選擇教育機會。或許有學校會以此出現各種變相的學科能力分班,這些都是我們所不樂見,同時也會重重傷害實驗教育精神的做法,地方政府務必嚴格把關,才能給孩子真正多元的教育創新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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