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透視鏡】敬答恐龍官員鴕鳥心態與一廂情願--教師辦理「學生卡」業務的正當性 PS:面對基層老師的提問與質疑,讓我們看看這些恐龍官員的回答有多少漏洞與矛盾? ============================= 文/強美蘭(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政策研究員)
感謝市府長官在「學生卡」由學校承辦的疑問聲中,終於出現了不同的回應說法。無論是辦卡優惠與使用方式的不停跳針或是一廂情願的自說自話,我們還是認為,只要有回應都算是可喜之事。但可喜之餘,也請長官們審視您所說的非得要學校老師承辦的理由,能否使導師、承辦教師信服(幸福),並將此業務與教師的教學專業的關聯性劃上等號。
◎恐龍說法一:自由時報《市府研考會主委劉坤億解釋說,....因為有家長及學生擔心個資外洩》, 【基層老師敬答】:所以「學生卡」由學校辦理者的主要原因是為「憂個資外洩、統一學校處理」,此處的「憂」,教師工會已在去年主張市府要求學校提供的資料過度的完整,有個資外洩的疑慮。 然今天市府卻是把老師的衷心的建言,當作是老師承辦的合理性。試問:因為憂慮個資外洩而由學校處理,是因為其他窗口會個資外洩嗎?再換一個角度思考:只要學生個資外洩,因為是學校統一處理,應當是學校的疏失,跟市府絕對沒有關係,是這樣的邏輯嗎?這種由學校教師承辦的必然性說法,無法苟同。
◎恐龍說法二:聯合報《研考會指出,學校原本就有辦學生證、借書證的業務,辦學生卡不至於增加學校過多的工作量,教育局給學校標準作業流程和「問與答」,只是方便學校作業,家長或學生手機撥1999市民服務專線,就可以得到答案而且更清楚。》 【基層老師敬答】:那麼我們可以回應如此沒有同理心的說法:既然沒有增加太多工作量,那不妨您收回市府自行辦理,如何? 我們的教育局有長官竟然也認為:「因「學生卡」兼具學生卡及借書證功能,老師傳學生資料,教育局協助製作『學生卡』,老師反而減少製作學生證及借書證的時間。」請您們捫心自問,目前各校現行的學生證與借書證合一方式,為學生時入學時統一製發。只要有任何的異動情形,幾個銅板價(甚至免費),當天即可領取。然而,「學生卡」也是如此快速便利的手續嗎?試列舉表格之一,可作為比較: http://www.tyt.org.tw/Email/showrd.asp?id=3841
也就是說,只要校內學生發生以上任何狀況之一,承辦老師就如「業務代表」一樣,填妥上述表格,並要在學生端到市府端往返辦理,又因有繳交的費用問題,老師多是親送,這當中所耗費的人力、時間與金錢,可以與在校內就可辦理完畢的學生證、圖書證相提並論嗎?而「教育局給學校標準的作業流程和『問與答』,只是方便學校作業,家長或學生手機撥打1999市民服務專線,就可以得到答案而且更清楚。」我們還是要問:有「標準作業流程(SOP)」嗎?「問答集」是方便學校作業,【還是巧妙的迴避了第一時間面對家長的謾罵與抱怨?】有趣的是,原來撥打1999市民服務專線就可以得到答案,而且「更」清楚,那麼應該在問答集中附加此項,而不是局處室不同調,顯露市府有橫向溝通上的問題。 最後,再次重申市民卡業務下的學生卡業務或許可請老師「幫忙」,但不是常態性的「承辦」,成為學校行政固定的業務。我們肯定發想與策劃的單位初衷良善,也許認為此一免費的福利,為何有不同的聲音與反彈。但我們認為政策的美好,在於它的普遍性與永續性,而不是單方的一廂情願、鴕鳥心態的不接受會議中老師的建言,甚至大言不慚的告訴在場的老師:你們現在反應的問題,以後可以問交接的校長此等不妥之回應。 綜上,在沒有法令規定教師應承辦學生卡的正當性與教師應承擔學生個資外洩之安全性之前,我們堅決反對由教師承辦學生卡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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