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成員,去年10月駕100多輛車停在國道抗爭,遭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桃園檢察官認為現場警方指揮掌控,有2車道可通行,今天偵結,106人予以不起訴處分。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不滿資遣費計算及轉介不當,去年10月25日在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及全國關廠工人連線聲援下,106人在國道1號中壢服務區集結,準備前往交通部抗議的路上,在國道停車癱瘓抗爭,以6步1跪方式陳情,最後遭警方架離,並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
桃園地檢署調查,警方事先掌握情資,將抗議車輛與人群控制在輔助車道,清出內側2個車道供車輛通行,未阻斷國道通行或造成往來車輛危險,今天偵結將106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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