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藻礁歷經7500年以上的膠結演變,是國際級的自然地景。觀音15公里海岸都是藻礁海岸,真是得天獨厚。我們要如何來保護她呢?補選市議員候選人也請思考這個問題喔!(現任市議員當然責無旁貸啦!)
【桃園筆陣】
《籲請桃園市政府立即宣示27公里藻礁海岸納入法源保護》
文/潘忠政
自從2007年特生中心劉靜榆博士揭發中油對觀音海岸藻礁開膛剖肚事件,經過多年來的倡議搶救,保育桃園藻礁已成為中央、地方主管機關無可推卸的任務。然而桃園藻礁迄今仍存在著急迫的存亡危機。
《圖一:2007年,中油對觀音藻礁海岸開腸剖肚,掀起了第一波搶救熱潮(攝影/劉靜榆) 》
目前桃園藻礁面臨著三大存活的威脅,一是海岸工程的開腸剖肚或是用水泥直接把藻礁活埋的霸凌,二是工業汙染造成生態系的萎縮甚或剿滅,三是淤砂掩埋。本文先以海岸工程的傷害為例,緊急呼籲桃園市政府應宣示珍貴的27公里藻礁海岸即刻納入法源保護。
2009年台大戴昌鳳教授受中油委託的研究和劉靜榆博士多年定期研究,甚至前縣府委託的掮客團隊研究都明示桃園藻礁北起竹圍漁港,南至永安漁港,長約27公里。民間雖然僅要求劃設觀新藻礁自然保留區,但政府單位主管人員心知肚明,所謂保護桃園藻礁指的就應是整個27公里海岸。
表面上看,公部門大力宣揚保育藻礁,似乎對藻礁的存亡至表重視。前朝在2012年曾斥資千萬元做桃園藻礁研究,但所做的研究在2013年出爐後即束諸高閣,並且先射箭再畫靶的強把保育藻礁搞成保護野生動物,畫了【觀新藻礁野生動物保護區】敷衍了事。
於是當2014年亞東石化在觀音大堀溪北岸建造卸貨臨時碼頭,桃園藻礁再一次被開腸剖肚時,業者聲稱工程是當時縣府核准的,縣府則推諉表示當地海岸不在保護區內,明言該處海岸非觀新藻礁野生動物保護區,導致該案事後無任何失職懲處。這樣把自己一向振振有詞的藻礁保育宣示當成放屁的事自然引人訕笑;但此例也證明未列入保護區的藻礁隨時暴露在海岸工程霸凌威脅中。
《圖二: 2014年,亞東石化在觀音大堀溪北岸建臨時碼頭,藻礁再次被開膛剖肚。(攝影/漂浪島嶼)》
無獨有偶,今年9月初,中油再一次違反法令,在未取得林務局同意且未知會桃園市政府的狀況下,即在大園區沙崙油庫海岸打樁施作,並挖取附近礫石及其下之藻礁為其工程便道基底。珍貴藻礁再次成為海岸工程的犧牲品。
《圖三: 2015年9月,新政府上台後仍發生藻礁被中油工程破壞事件,令人遺憾!》
鄭市長在去年亞東石化對藻礁開膛剖肚事件發生後,曾以市長候選人身分到民團辦理的抗議活動聲援,如今主政後仍發生沙崙海岸藻礁被中油破壞事件,實屬憾事;雖說開發單位未知會市府,市府有不明之冤,但藻礁遭到破壞是事實,地方主管機關責無旁貸。如今只有儘速宣示劃設全區海岸為保護區,以盡「亡羊補牢」之義務。
先前府方曾傳出:「若全面劃設自然保留區,可能影響在地區民進出傳統海岸的權益,茲事體大…」之議。我們翻閱法規,「申請進入自然保留區許可辦法」第二條第四款有「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特殊需要」可以解套,並且在綠營主政的高雄燕巢區之「烏山頂泥火山自然保留區」就採現場登記即可進入的措施亦可為效法。
再以屏東阿朗壹古道得以劃設為「旭海觀音鼻自然保留區」為例,保育藻礁關鍵全在地方主官的意志決心。市府若不願承擔劃設「自然保留區」的責任,何妨以文資法指定為文資法的「自然紀念物」?如此對社區民眾的進出並沒有限制,何樂而不為?或則仿效阿朗壹古道劃設前先宣布為「暫定自然地景」,兩個方法都立刻能有法源保障。
事實上,27公里藻礁海岸已有觀新藻礁野生動物保護區4公里和許厝港溼地約10公里取得法源保護,剩下的兩段海岸合起來約14公里的海岸仍暴露在海岸工程無預警的霸凌威脅。沙崙海岸藻礁被挖事件,凸顯桃園藻礁在沒有任何法規保護的情況下,無法遏阻海岸工程的胡亂鏟挖;有了法源保護,即使國家重大建設進來,主管機關至少可以獲得知會,民間團體也有機會提供建言,以減少對藻礁的傷害。
《 圖四:目前仍有14公里的兩段藻礁海岸缺乏法源保護,隨時有被海岸工程霸凌的危機。》
市府此時誠應痛定思痛,儘早宣示以法源全面保育桃園珍貴的藻礁海岸,以落實自稱的保育藻礁規格,正面回應民間對藻礁欠缺防護的焦急之情。
(本文同步陳情至桃園市政信箱,並張貼於桃園在地聯盟部落格:http://tyunion.blogspot.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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