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樣的人能當選議員,我們相信觀音的汙染有希望逐步解決。 我們也期待其他候選人多關心民謨,現在就示範你可以當個稱職的議員吧!
抓到了!觀音污染無法改善的兇手!
昨天晚上十點,接獲民眾陳情,工業區飄來臭味,聞了令人頭痛。我立即連絡環保局稽查小組,會同前往調查。
觀音污染無法改善的原因: 稽查員是委外廠商,而稽查員明顯有放水之嫌!
我以前就檢舉過幾個案件,也曾經到環保局去理論,所以,相關流程我大致瞭解,我也被糊弄過幾次,學到不少經驗。 我在此公開檢舉昨天前來稽查的陳姓稽查員,他當著我的面,做出一些放水廠商的動作。
一、 我們碰面時,他先問我「哪一家」?而不是「在哪裡」?是要打電話通報嗎? 我要一起進去,他也拒絕,但是,檢舉人是可以一起進去的。
二、 我有跟他說,我們進去後,我盯住守衛,不准他通知內部人士,他們直接進去採樣,他也拒絕。 到警衛室時,他給警衛看了證件,一句話沒說,轉身背對警衛,開始跟我說一些廢話。我眼睜睜看著警衛打電話通報,然後,其他煙囪就停止排放了。只剩下一根還在動,就是待會他們要檢查的那一根。 他們到場前十分鐘,我才去現場看了一下,所有煙囪是火力全開,大量冒煙,臭味四溢!
三、 他完全沒有採樣。 問他,他說他只是來看看機器運作的狀況,看看操作許可證,只要機器運作正常,就不會污染,不用採樣。 我問他,你根據空污法哪一條,只是來看看,不必採樣?他竟然也敢回答,第24條。他是準公務員,竟然公然騙人民,第43條明明規定可以進行檢查。
. 觀音污水廠的情形也是類似,如果沒有雙重確保的機制,委外廠商私下要怎麼搞,市府根本不會知道。就算採樣了,又怎麼知道採樣和送驗的樣本,是百分百相同呢?在回程中,加點礦泉水進去,再髒的水也會符合放流水標準啊!
我當選議員後,要徹底根除這個弊端!
結合環保團體,設置觀察員的角色(稽查員的準公務員資格,也是政府賦予的),允許協同稽查員調查,負責監督稽查員,避免稽查員放水。 同時,採樣時,觀察員留存一份樣本,若檢驗數值明顯與現場結果不同,觀察員可以送給不同檢驗單位,以避免行政過程中,有人放水。
觀察員不需要成本,環保團體絕對樂意支援,也不必是全職工作,針對特定案件即可。 觀察員也沒有適法性問題,它本身不是去執行公務,純粹只是去盯委外廠商。稽查員本身也不是公務員,是市府臨時賦予它準公務員資格。
我當選後,絕對會要求市府做到這件事,至少,必須先在觀音區試行,之後再推廣到全桃園市。
我昨天很生氣,很想罵人, 不過,也感謝那位陳姓稽查員,讓我「確定」問題點在哪裡! 我以前就一直覺得在稽查員這關有很大問題,昨天,剛好就讓我找到證據!
這一次,我們絕對要徹底解決觀音的污染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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