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警察局摘要
1. 巡邏箱巡邏應確實,巡邏箱設置的目的,是為增加見警率,預防可能犯罪,但最近有發現一些公共場所,如金融機構巡邏箱的簽到紀錄,只有營業時間的紀錄,如果休息,巡邏也停止。 不知是營業單位要求,還是派出所針對巡邏業務有特別規範,事實上,就算營業單位沒有開門,還是有如ATM業務,甚至更因為不在營業時間,防罪機率增加,所以巡邏仍應落實,不能說商家沒上班,就不用巡邏。
2. 義警制服套量應便民 現行方式是通知各義警分隊至中壢分局套量,造成相當多的困擾,因為分局難停車,且桃園市幅員廣大,要義警為一套衣服奔波,實在也沒必要;義警為服務性質,警局可以多便民,請得標廠商與各義警分隊約定時間、地點,至各分隊套量,減沙義警們的不便。
3. 有民眾反映,停放在路邊的車輛遭撞,雖然調閱出監視器畫面,但是解析度太差,無法辨視肇事車輛的車牌,在工作報告中看到,警察局將逐步汰換里辦公室自建的監視器系統,但有些需等到其報廢,因此建議,像這種功能不彰的監視系統,應優先汰除,不要等到年限,才能有效保障市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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