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謄本最新規定】 自104年9月1日起~~戶籍謄本申請人資格有重大變革,請大家留意!
【戶籍謄本最新規定!!!】 自104年9月1日起~~戶籍謄本申請人資格有重大變革啦!!!
1.直系姻親及旁系血親自104年9月1日起,皆不能互相申請戶籍謄本。 2.寄居人口除非其符合規定裡之第二點各款利害關係人資格,否則不能申請戶長或其他戶內人口之戶籍謄本。
~~修正條文請參閱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pdf)~~ http://www.ris.gov.tw/zh_TW/c/document_library/get_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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