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一:9月19日竹北警方指著舉牌,就說黃姓志工媽媽到新竹分署主任執行官李貴芬?a;事後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指出,此事件是執行署、檢察官、警察三個機關的密切合作!
圖二:發生地點不在李貴芬的家,而在新竹分署樓下,車子一面是志工及一位分署的保全,另一面根本就沒有人,一點都稱不上「包圍」!
圖三:志工離車子有段距離,根本完全沒有拍打車窗只有舉牌與訴求,屬人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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