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寒暑假】老師佔了誰的便宜?國中小老師的休假在哪裡? 文.整理/彭如玉(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
PS:最近老師的寒暑假問題,又被校長團體拿來炒作,被網友譏為腦殘又不做功課,而且還是吵過時的問題!以為這樣就可以鬥臭老師。 事實是:平常老師没有一般勞工享有加班、年休假的權利。 我們的主張是,寒暑假若不領薪,麻煩請還我們比照公務員及一般勞工該有的年休假,而且也把加班費給我們算一算加一加吧!~~當年教育部就拿全家盟罵老師的來和當時的全教會談,我是當時的全教會代表之一,即以上面的主張與教育部談判,教育部屈指一算,深知會虧更大,就此閉嘴,現在校長協會真是哪壺不開提哪壺呀? 網路上有一名熱血老師整理了20張圖檔懶人包,說明老師寒暑假的情理法依據:https://www.facebook.com/nanluman/media_set… 2008年我就整理《國中小老師的休假在哪裡?如果要算,大家來算算看! 》,現在再轉貼一次供大家參考!
======================================== 【2008/3/28教育桃源電子報】發信人:彭如玉 -------------------------------------------------------------------------------- 國中小老師的休假在哪裡?如果要算,大家來算算看!
公務人員每天上班八小時,依服務年資長短,每年有不同日數的休假,第七年開始每年休假28日。 國中小教師幾乎每天上午必須8點鐘以前到校〈7時30分前到校的比比皆是,如國中早自修、導護,國小導護工作),中午指導學生午餐、午休,下午學生放學後聯絡家長、整理教室、批改作業、召開夕會 、備課討論......,常常忙到4時30分以後下班的也比比皆是,回到家繼續接家長電話,與家長溝通的更是數不清,我們大約平均以每天9小時上班來計。每日上班時間約比公務人員多一小時(無加班費), 全年度授課日數為200天(不含國定假日、例假日),即多出200小時,折合公務員上班時間約25天。
另外我們要說的是,當公務人員在家、在辦公室或外出享用舒適的午餐,安心的午休時,我們國中小老師正忙著照料學生午餐管理、餐具洗滌、學生午休,所以,學生的午餐午休,老師一樣堅守崗位,不敢鬆懈!
如果要算,大家來算算看! 國中小寒假 21天、暑假 60天,合計81天。 其中春節5天、22個週休二日,合計這27天,公務員也是放假。
在用最簡單的數學來算之前,我們先說明以下幾個數字的意義: 81天:國中小寒假 21天、暑假 60天 27天:春節5天、22個週休二日 28天:七年以上的公務員與兼任行政教師每年至少有28天休假 25天:平日超時上班 N天:假期中的返校日、到校處理行政事務、寒暑假的進修活動、各項會議、冬令營、夏令營....等等活動。
現在我們以簡單的數學減法來算: (81天) ─(27天)─(28天)─(25天)─(N天)=1─N天(PS:如果以桃園縣政府要求的6.5天,那麼N=6.5,詳見桃園縣教育處又發文調查各校寒暑假返校活動事項及日數調查) 也就是說, 國中小老師看似很長的寒暑假福利,實際上隱藏了別人也在放的週休二日與春節,這總不能只算在老師的頭上吧! 另外扣除比照七年以上的兼任行政教師每年應有至少28天的休假,再扣除平日超時上班、沒有加班費的25天,這總要給老師們補休吧! 到這裡,所剩不多,只剩一天, 這還沒扣除寒暑假當中,學校要求的寒暑假返校日、到校處理行政事務、進修活動、各項會議、冬令營、夏令營....等等!
前前後後算一算, 是政府還欠國中小教師假,結果主管機關得了便宜還賣乖,不願意面對老師沒有休假的事實,更沒有感謝國中小老師替政府省了一大筆代課費集體在寒暑假休,卻一再要求教師增加寒暑假返校天數。
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大會1948年12月10日 第217A(III)號決議通過並宣佈)
第24條人人有享受休息和閒暇的權利,包括工作時間有合理限制和定期給薪休假的權利。
連中國大陸的教師法第七條也有明文規定教師寒暑假的帶薪休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第七條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各位長官們不妨精算一番,國中小教師每年上班總時數絕對多於公務員!老師們的犧牲若得不到善意的回應,或許我們應該認真算清楚向政府討回欠我們的假或加班費!
不要再相信沒有根據的說法了!看到報載校長協會的不實指控,還有教育部曖昧的態度。小弟怒做懶人包!台灣絕大多數的老師並不計較自己的付出,把工時講明白,說清楚,只是依法論法,說清楚道理,避免某些團體軟土深掘,得寸進尺。(本懶人包,只代表我個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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