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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號停、歇業或部分空置記得申請按較低稅率課徵房屋稅!

近來新型冠狀肺炎疫情再度燃燒,餐廳驚傳退桌潮,營運大受影響,納稅義務人可依受影響使用情形,申請適用較低房屋稅率!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減輕商家受疫情影響,如有商家因而停、歇業或餐廳部分面積空置使用,原房屋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現況已為空置,則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較低稅率2%課徵,若部分範圍停用亦可依面積比例適用。該局特別提醒,房屋稅是依實際使用情形按月計課,於當月15 日以前變更者,當月份即改按適用稅率,16日以後變更者則於次月適用。該局舉例說明,餐廳原對外營業用面積為500平方公尺,自111年1月1日至4月30日短暫停用部分面積250平方公尺,且原擺設的營業用器具或餐桌椅均已搬空,則111年1月至4月計4個月,可申請由營業用稅率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房屋稅。如欲瞭解該局提供疫情之多元服務,可掃描QR-Code或連結 https://tytax.tycg.gov.tw/home.jsp?id=221&parentpath=0,82即可至「肺炎疫情稅捐申辦專區」。如您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總 局:(03)332-6181分機2412至2420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302至315。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202至207。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202至207。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202至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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