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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2020/10/12 11:50:00 AM
發稿人:桃園市政府法務局 | 修改新聞稿
「0元購屋」好誘人 小心投資不成慘賠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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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有房仲集團利用網頁廣告頻推「0元購屋」免費投資講座,宣稱無需自備款就能輕鬆買房投資獲利。桃園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醒消費者,「0元購屋」並不是真的買房不用錢,通常是以「房貸+原有房產增貸」或是「房貸+信貸」的方式購屋,再出租所購房屋以租金繳納貸款,一旦房屋無法順利出租或收取的租金不足支付貸款應繳金額,就可能面臨繳不出貸款的風險,消費者購屋前務必審慎評估自身財務狀況。 
  
 桃園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近期受理4件有關「0元購屋」的消費爭議申訴案,申訴的民眾多為中高齡者,申訴內容都是民眾在業者宣稱可用房地產理財的話術遊說下,同時簽約買入多間房屋,並安排向銀行辦理高額貸款,事後民眾驚覺無力購買,欲解除契約,卻被要求賠償違約金及仲介服務費,致衍生爭議。茲舉2例說明: 
 案例1:A女士申訴,其經朋友介紹到仲介公司,原打算將3房2廳的房屋出售換2房的房屋,以多出的餘款作為未來養老費用,卻被推銷0元購屋法,隨即前往看屋,並於當日簽約購買2間房屋,嗣後因年齡關係(65歲)銀行不同意貸款致無法履約,仲介表示須給付賣方違約金及支付仲介服務費等。 
 案例2:B女士申訴從網路看到○房產集團0元購屋廣告,因好奇參加109年6月21日說明會,會後立刻被招攬入會,當天安排6月27日個別約談,談完立刻安排帶看房屋,當天又立刻被隔離單獨談價錢,隨即簽約購買3間房屋,價格分別為新臺幣(下同)690、625、598萬元(合計1,913萬元),並於7月1日匯款簽約金每屋20萬元,共60萬元。7月22日集團安排銀行貸款預估約2,170萬元,此時才發現沒能力購買,但仲介表示若不購買需付違約金…。 
  
 一般來說,高齡者想要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基於風險控管,較不容易同意,如無還款能力或固定收入,銀行不予核貸的可能性更高。此外,以銀行實務而言,申請房屋貸款,不可能以房價之全額核貸,亦不可能獲得超額貸款,以案例2之情形,購買3間房屋,總價1,913萬元,卻要向銀行辦理2,170萬元之貸款,通常是房貸加利率較高的信用貸款或透過偽造買賣合約,將合約成交價格提高,若是透過偽造買賣合約的作法,恐涉有偽造文書及詐欺之刑責,建議民眾應小心,以免誤蹈法網。 
  
 「0元購屋」廣告所宣稱的免自備款購屋,需具備相當的條件,如良好的財務及信用能力、長期穩定的租金收入及較低的利率等,一旦有任何條件變動,「0元購屋」就只是行銷話術,建議消費者應仔細考量其風險,不要被「0元購屋」廣告所宣稱快速致富的話術沖昏了頭,簽約購買超過自身財務能力的房屋,以免事後違約,需負擔高額違約金及仲介服務費。 
  
 桃園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醒消費者在購買不動產前,應審慎評估本身財務狀況,多方查證不動產現況,對於欲購買的不動產,可先與往來銀行確認貸款條件及估價,或於不動產買賣契約中載明貸款未達一定成數或無法貸款時可解除契約的約款,切勿因行銷話術即衝動簽約購買,才能避免發生消費爭議!如有消費問題,可於上班時間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洽詢。 
  
 新聞聯絡人:桃園市政府法務局消保官林煥沐 電話:(03)3322101分機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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