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紀錄】研商桃園市國民中學教師授課節數實施要點(草案)會議紀錄 前言/彭如玉(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 PS1這是官方版的會議紀錄,算是歷年來做得比較詳實的一次,本會在此貼出並留下紀錄也給予肯定! PS2該次會議之本會代表有:劉慧玲、彭如玉、蔡南強、莊景旭、陳俊裕,在會中提出多項提案與建議,教師組織與教育局可以是既監督又合作的夥伴: ◎本市教師會提出,12年國教多元入學後,藝文、綜合及健體領域教師需指導學生參與競賽及相關活動,工作負荷增加,基於領域無差別性,避免科別歧視,應參照台南及高雄市將藝文、綜合及健體領域三領域教師授課節數減授至18節。 ◎增列本實施要點第九點:各校依本要點之規定編排教師授課節數後應透過課程發展委員會分配得減授授課節數,必要時不受最低授課時數之限制,提請 討論。(提案人:本市教師會) ◎減課造成兼代課問題加劇,建議提高本市教師員額編制,比照台北市,教務、訓導及總務等三主任編制員額數以外加方式辦理,提請 討論。(提案人:本市教師會)
●●研商桃園市國民中學教師授課節數實施要點(草案)會議紀錄●● ================================================================================ 時 間:104年8月26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 地 點:家庭教育中心會議室 主 席:林科長光偉 記錄:余儘卿 出席人員:如簽到單
壹、主席致詞: 貳、業務報告:
參、討論事項: 案由一:有關本市國民中學教師授課節數實施要點(草案)修正,提請討論。 說 明: (一) 本市中小學校長協會於104年7月16日以桃教協字第1040000010號函來函反映,學校教師兼任行政意願低落影響校務推動情況非常嚴重,亟需市府及教育主管當局重視並積極研擬相關方案,並建請儘速研議酌減本市中小學行政兼職教師(主任及組長)每週授課基本節數,以協助提升教師兼職學校行政工作意願。 (二) 本案前已於104年8月20日假本府家庭教育中心召開會議研商,修正重點請參閱附件「本市國民中學教師授課節數實施要點」,初估經費需求如下: 1.主任部分所需經費初估596萬1,600元整(414節*360元/節*40週=596萬1,600元)。 2.組長部分所需經費初估1543萬6,800元整(1072節*360元/節*40週=1543萬6,800元)。 (三) 有關專任教師減授課節數部分,教育局100年即召開「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實施要點修訂事宜會議」,研修藝文領域及綜合領域專任教師授課節數至19節,囿於教育經費有限,礙難施行;另桃園市議會104年亦質詢建議調降藝術與人文領域、綜合活動領域之專任教師授課節數。 (四) 檢附「桃園市國民中學教師授課節數實施要點(草案)」、「五都國中主任及組長授課節數一覽表」及「桃園市各校主任組長總人數表」各1份。 決 議: (一) 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減授課節數: 1、主任部分:17班以下減授2節、18-26班減授4節、27-35班減授2節、36-44班減授1節、45-53班減授1節、54-62班減授1節、63班以上減授1節,所需經費初估約596萬1,600元整。 2、組長部分:17班以下減授2節、18-26班減授2節、27-35班減授2節、36-44班減授2節、45-53班減授2節、54-62班減授1節、63班以上組長維持原授課節數,所需經費初估約1543萬6,800元整。 3、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減授課節數後,本府所需負擔經費共計2139萬8,400元整。 (二) 專任教師減授課節數: 1、本市教師會提出,12年國教多元入學後,藝文、綜合及健體領域教師需指導學生參與競賽及相關活動,工作負荷增加,基於領域無差別性,避免科別歧視,應參照台南及高雄市將藝文、綜合及健體領域三領域教師授課節數減授至18節。 2、爰依據100年本局召開「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實施要點修訂事宜會議」,研修藝術與人文及綜合活動領域專任教師授課節數,由現行 每週20節調降為19節。 3、兩案併呈提局務會議討論後,另案簽辦。 (1)甲案: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領域及健體領域教師專任教師授課節數,由現行授課節數均調降為18節。本市上述三領域教師共約1193 位,減授課節數後,所需負擔經費初估約2770萬5,600元整。 (2)乙案:藝術與人文及綜合活動領域專任教師授課節數,由現行每週20節授課節數調降為19節。本市上述教師共約731位,減授課節數後, 所需負擔經費初估約1052萬6,400元整。 (三) 綜上: 1、 若採甲案,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及專任教師減授課節數合計,所需負擔經費初估約4910萬4,000元整。 2、 若採乙案,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及專任教師減授課節數合計,所需負擔經費初估約3192萬4,800元整。
肆、臨時動議: 案由一:增列本實施要點第九點:各校依本要點之規定編排教師授課節數後應透過課程發展委員會分配得減授授課節數,必要時不受最低授課時數之限制,提請 討論。(提案人:本市教師會) 說 明: (一)檢視桃園縣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實施要點第六點及其餘各直轄市授課實施要點,均提及各校減授節數須經由校務會議、課程發展委員會或課務編配小組編定。 (二)檢附各實施要點相關文字1份。 決 議:本實施要點增列第9點,協助行政工作教師得減授之授課節數,應透過課程發展委員會決議後通過,必要時不受原授課節數限制。
案由二:減課造成兼代課問題加劇,建議提高本市教師員額編制,比照台北市,教務、訓導及總務等三主任編制員額數以外加方式辦理,提請 討論。(提案人:本市教師會) 說 明:依據臺北市立國民中學教職員員額編制基準第二、(二)點略以,教務、學生事務及總務等三主任編制員額數以外加方式辦理。 決 議:納入研議,本案外加員額涉及法制修法。本市明年國中將面臨減班、超額教師問題,教育局刻正進行其他五都班級學生數調查,併同研議因應,積極增取經費支持,避免預算排擠。
伍、散會:時間下午12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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