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依據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副教授黃士洲統計,民告官的稅務訴訟,人民敗訴率高達94%,而人民僅勝訴的6%竟不是真的勝訴。
P2: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系主任李惠宗教授指出,徵稅能力就是國力,稅捐機關徵稅能力薄弱,不應將此等不利益歸由人民承擔。
P3: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林文舟表示,本法所訂的15年,不只破壞稅捐稽徵法及行政程序法的原有法體系,對人民的時效利益保護嚴重的利益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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