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1: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教授強調,檢察長為全體檢察官之表率。對於監察院認定有違法、失格者,應該謹慎選擇。
圖2:前台大法學院副院長邱榮舉也表示,有問題的檢察官不僅要淘汰,而且要嚴懲,不黑白顛倒、不明不白。
圖3:輔仁大學企管系兼任助理教授魏賜聰提到,太極門假案檢察官侯寬仁總共犯有21種法律,147條法條,犯行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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