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將近,許多民眾都有著許多的聚會,加上天氣寒冷,薑母鴨、燒酒雞等暖身食品也開始熱絡,一群人聚在一起吃飯,也會小酌一番,因此在年關將近的時候,酒駕案件也急速飆升,因此酒駕撞死人的新聞也增加許多,每次看著新聞,那些受害者的家屬傷心欲絕的情形,卻看著酒駕者再來靈堂懺悔,但是造成的悲劇卻無法挽回,如果當初飲酒前能先找好安全駕駛或少喝一點,就能避免憾事,但是還是很多人都會心存僥倖,加上刑責不重,才無法遏止此類案件,而且許多小開仗著家裡有錢,對酒駕罰款毫不在意,因此我覺得對於酒駕應該有更重的懲罰,例如當抓獲酒駕時,應立即沒入車輛,並永久撤銷駕照,如因致人成傷或過世,則因嚴予重懲,應該至少要10年以上,而不是判個幾年,然後在獄中表現良好就假釋出獄,看在受害者家屬眼中情何以堪,看在一般民眾眼裡會讓人感到法律無法保護人民,也無法遏止犯罪,因此重罰雖不能讓犯罪消失,但相信可以減少犯罪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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