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下稱紓困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原於111年6月30日截止,財政部配合立法院於本(111)年5月27日同意延長紓困特別條例施行期間至112年6月30日。該局提供延、分期服務措施,陪民眾一起渡過疫情。 稅務局說明,111年地價稅將在11月開徵,繳納期間在11月1日至11月30日,納稅義務人因受疫情影響,如所服務公司實施減班休息、短時間收入驟減,或有被減薪、非自願離職等等情形,致無法於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捐者,在繳納期間屆滿前,可以檢具相關資料向該局申請延、分期繳納稅捐,不受應納稅額多寡限制,延期期限最長1年,分期最長可達3年(36期)。 為提升納稅服務的便捷性,該局已於官網首頁的「專區服務」中設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稅捐申辦專區」,納稅義務人可至專區瀏覽相關資訊並提出申請。 您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法令規定問題,可撥打該局電話,該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單位名稱 電話 免費服務電話 竹北總局 (03)5518141轉411至414或421至424 0800-366969 竹東分局 (03)5969663轉111至114 0800-366100 撰稿人:稅務局提供 聯絡人:林小姐 聯絡電話:03-5518141分機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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