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尚未繳納109年房屋稅的民眾請注意,該局已於8月11日委託郵局展開大批催繳作業,並以送達證書郵寄至戶籍所在地取證,稅單如果無法交付應受送達人、同居人、受雇人或接收郵件人員時,郵局會將寄存送達證書貼於門首,完成送達程序。該局籲請民眾,如發現門首貼有郵局之送達證書時,應儘速前往寄存郵局領取繳款書並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該局指出,部分民眾常以為只要不去郵局領取郵件,就表示沒有收到繳款書,即可免除依限繳納稅捐之責任,這是錯誤的觀念。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繳款書郵寄至民眾住居所,若民眾因事不在且家中又無人代收繳款書時,郵局為方便民眾領取郵件,會將送達通知書黏貼於門首,通知民眾到郵局領取繳款書,繳款書一經寄存郵局即發生送達效力,縱未領取,仍已完成法定送達程序,逾期繳納,即應加徵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請民眾特別留意。 如果您對繳款書內容有任何疑問,可以利用電話洽詢,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及所屬分局之電話號碼如下: 單位名稱 電 話 免費服務電話 ◎ 竹北總局 03-5518141轉712至714 0800-366969 721至724 ◎ 竹東分局 03-5969663轉213至215 0800-366100 撰稿人:稅務局提供 聯絡人:龍小姐 聯絡電話:5518141分機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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