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行政院認定國家重大建設計畫的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今(28)日內政部召開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2次專案小組。面對近日台知自救會及環境保護團體連署,縣長楊文科率縣府團隊強調,在中央政策支持下,絕大多數地主贊成開發,以及縣府積極推動且妥處各方意見等條件下,專案小組不該忽視本94.82%贊成開發地主權益, 不能因少數反對聲,在政治考量下做出延宕地方發展及國家重大建設推動的決定。今日包括前縣長林光華、立法委員林思銘、議員張珈源、杜文中等人也到場對本案表達支持。 楊縣長表示,本次調整方案皆遵照前次決議修正,有農耕需求者配合剔除區段徵收範圍,並劃設為「農業區」;屬於代耕者,可申請「承租或購買區內農業區土地」,以承續其農保、老農津貼及相關農民權益之保障,並提出「公辦協力造屋」規劃,於區段徵收開發時,辦理「一村里一安置、現住戶優先選配安置街廓」,協助居民完成先建後拆、無縫接軌的目標。 此外,調整方案已妥適處理贊成與反對地主的意見,合理區段徵收規模、農地利用、政策環評辦理及反對民眾意見處理。對於「自救會」發起之連署,發起人名單共有95個民間團體或個人,屬本案地主共35位,土地合計99筆,已有70筆土地剔除區段徵收範圍;而納入區段徵收部份,有12筆土地於「再公開展覽」時主動陳情納入、9筆土地因達同意門檻而納入、7筆涉及帶狀公設而納入、剩餘1筆土地因地主迄今並無提出反對意見,故本次草案予以納入。 楊縣長強調,本案歷次審查為精確瞭解土地所有權人參與區段徵收及農耕需求之意願,本府迄今共辦理了11次民眾意願調查、2場地方座談會及2場地主協調會,經努力協調後計畫範圍內原不願參與土地面積,從51.84公頃降為24.05公頃,統計共3616位地主,贊成開發有3389人,面積424.25公頃,持分面積比高達94.82%,不願開發或未表態者227人,面積23.18公頃,持分面積比僅5.18%。整體都市計畫範圍調整為435公頃;區段徵收範圍調整為388公頃,另外劃設農售(農業區專案讓售)23公頃。 會中也回應自救會、環團所質疑議題,對於超額徵收,本案考量民眾參與開發意願、重大建設相關用地需求,文大用地33公頃及產業專用區60公頃,以及區徵財務可行性下,並原則規劃40%住商用地供土地所有權人分配,以及維持公設比例45%前提下,進行合理區徵規模評估。 而所質疑住商區及產專區不具必要性,說明本案周邊既有都市計畫人口達成率皆已達80%,已達擴大都市計畫需求,且依國土計畫預測及分派結果,加上本計畫衍生之就業人口,推估將增33000計畫人口,本次提會方案以考量因應文大用地及產業園區設置,以及現地居民之衍生居住及生活需求腹地劃設合適住宅區規模予以滿足。 全案委員決議暫不送大會審查,楊縣長表示會對今日委員裁示結果,再做人民陳情案件調整補充說明,提下一次小組繼續審議。 本次會議結論如下: 1.有關國家重大建設、政策環評、特農變更、交大用地需求等議題業經各與會單位確認。 2.同意調整區段徵收範圍遴選原則 (1)如土地係屬持分情形,可透過全部土地所有權人協議完成之土地分管範圍,將同意者納入區段徵收,或該土地私有土地所有權人五分之三以上同意,及其所有土地總面積超過範圍內私有土地總面積三分之二之同意者,得納入區段徵收範圍,其餘則不納入區段徵收範圍。 (2) 屬同宗建使照且土地無法單獨處理之住宅社區,經該宗建使照土地範圍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及其所有土地總面積達範圍內私有土地總面積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得納入區段徵收範圍,其餘則不納入區段徵收範圍。 3.其他實質規劃內容,如計畫人口、產專區、住宅區面積調整等議題,將提下次小組審議。 /images/egov.png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