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8年底止,新竹縣各鄉(鎮、市)公所登記有案之三七五租約耕地計有1,369件,訂約土地筆數3,689筆、承租佃農戶數2,256戶、出租地主戶數3,534戶,土地面積約3,689公頃。有關租約期限,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規定,租期為六年,租期屆滿出租人、承租人應辦理續訂或收回耕地。 目前大部分租約租期將於109年12月31日屆滿,請出租人、承租人於110年1月1日起至2月17日止,共計48日內向耕地所在地鄉(鎮、市)公所辦理續訂或收回耕地之申請。 新竹縣政府地政處呼籲,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已陸續以書面通知出租人、承租人於上述期間提出申請,為維護自己的權益,希望出租人、承租人於期限內辦理,若逾期未提出申請,耕地所在地鄉(鎮、市)公所將依「耕地三七五租約清理要點」第7點第2項規定辦理逕為註銷租約。 地政處也提醒,如出租人、承租人本人無法親自到耕地所在之鄉(鎮、市)公所申辦,得委託他人辦理,受託人應攜帶委託書、身分證正本及出租人或承租人身分證影本核對身分。其相關書表可逕至新竹縣政府地政處網頁「便民服務/下載專區/地權類/109年底租約期滿作業所需書表」下載使用。 撰稿人:地政處提供 聯絡人:新竹縣政府地政處地權科陳小姐 聯絡電話:03-5518101 #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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