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COVID-19疫情升溫影響,全國自110年5月19日起提升疫情警戒至第3級,縣長楊文科要求強化防疫作為,保障縣民及機關同仁的健康並兼顧為民服務,本縣各地政事務所配合防疫政策調整相關因應措施如下:1.實施分區分流辦公,洽公民眾實聯制並限制同時最多五人進入辦公區域,避免群聚感染。2.逾期辦理不動產登記者,將三級以上警戒期間視為不可歸責於申請人期間,得予扣除。3.訂定外業複丈防疫措施,保障民眾及機關同仁健康。4.暫停午休不打烊服務。 為避免此期間民眾因申辦土地登記案件至洽公場所群聚導致疫情擴散,本縣各地政事務所受理土地登記案件,於計算登記費罰鍰時,第3級以上警戒之期間得從寬認定為不能歸責於申請人之期間(土地登記規則第50條)。警戒期間,若無急迫性之案件,建議於疫情舒緩後再行申辦,同時請多加利用內政部地政司之「地政線上申辦系統」、「數位櫃台」網站申辦,或「代收代寄服務」,減少外出,共同防堵疫情。 另為維持正常執行公務、為民服務,且能兼顧防止疫情擴散,本府已請轄下各地政事務所加強宣導複丈外業人員的個人防疫意識,遵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訂之防疫措施,並於執行複丈案件時依下列措施辦理:1.受理複丈案件後,先電話詢問申請人是否因疫情須暫緩辦理外業測量。2.如正常辦理,則限制申請人及關係人到場人數,避免10人以上的群聚。3.請申請人、關係人全程配合保持安全社交距離避免直接接觸。4.外業期間,所有到場人員全程均須配戴口罩。5外業結束,完成所有人員及複丈機具之清潔消毒後,方可返回辦公室,確保無感染之虞。 縣長楊文科呼籲,急於在疫情警戒期間申辦不動產登記或土地複丈案件者,請多利用電話諮詢、網路申辦或代收代寄服務,減少臨櫃辦理,避免人流跨區移動,而增加感染機會;如非急件,可待疫情緩解後申辦,為共同防疫盡一份心力。 /images/egov.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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