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長楊文科兌現照顧原住民的承諾,上任即致力新竹縣原住民族地區簡化建築管理辦法,今年1月4日將原住民族地區申請建築執照時,連接建築線的私設通路必須檢附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之規定,改為不須檢附,由起造人自行處理,順利簡化流程。本月3日獲內政部核定,成為繼台中市之後全國第二個、非六都首個實施的縣市,讓原鄉居民更為便利! 竹縣工務處表示,原住民地區幅員遼闊、地處偏遠,常需經由私設通路才能連接到主要道路,而私設通路短則幾公里、長則10幾公里,要取得沿線所有地主的同意,困難度很高。 工務處指出,新修正《新竹縣原住民族地區簡化建築管理辦法》第三條跟第五條部分條文內容,在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新增涼亭,以符合原鄉生活習性及建築需求。另外,也將第五條連接建築線的私設通路,從原先起造人須檢附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改為不須檢附土地使用權同意書,由起造人自行處理,讓申請程序簡化,便利原住民族地區建築申請作業,但若有侵害他人財產,或肇致危險或傷害他人時,仍須依法負其責任。 原民處長雲天寶說,原住民族人過去要蓋房子向縣府申請建築執照時,為了取得土地使用權同意書,經常被沿線既成道路的地主索價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他肯定這項便民的變革能減輕負擔,對縣內原住民而言是一大福音! 原民處指出,楊縣長也關切原鄉地區違章問題,指示原民處自108年度起編列經費,於109年至114年共6年的時間,分年編列600萬元經費,輔導縣內原住民地區部落合法化,繼原民會之前執行的尖石鄉鳥嘴部落,109年也已完成羅山部落建築的合法化,110年進行尖石鄉控溪部落,111年將持續進行關西2個原住民部落違建的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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