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新聞網網  |  按此檢視完整網頁
發稿日:
發稿人:

窺探隱私踩紅線,知道太多非好事

好奇心人皆有之,當心!如同英國諺語好奇心害死一隻貓,窺探他人隱私可是會觸犯刑法第315條、315-1條等妨害秘密罪,凡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或是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這些都是涉法行為,提醒大眾,無所不在的網路、智慧型手機、電腦等科技產品便利了生活,卻也可能因為不法使用而侵害他人隱私,不可不慎。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