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 民眾時常詢問,自建農舍僅供住家使用,為什麼要課房屋稅﹖農用房屋不是不用繳稅嗎? 該局說明,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因此,農舍也是房屋的一種,屬於房屋稅之課稅範圍,仍應按房屋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一般所稱農舍係指「供農民居住之自用農舍」,和其他「直接作農業使用之房舍」不同,只有專供飼養禽畜、培植農產品之溫室等使用之房屋,才可以申請免徵房屋稅。如果是供農民居住的農舍就要繳納房屋稅,另如果符合全國自住3戶以內者,可以適用最優惠自住住家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 該局提醒民眾,如果您的農舍使用情形若有變更如供營業或空置未使用等,請於原因、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本局申報房屋使用情形變更,以免影響您的權益。 如您有房屋稅法令問題,可利用官網查詢(網址為http://www.chutax.gov.tw)或撥打該局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單位名稱 電話 竹北總局 (03)5518141轉711至714、721至724 竹東分局 (03)5969663轉213至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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