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2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如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停車場用地、加油站用地等特別稅率,或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騎樓走廊地、寺廟用地、教堂用地等減免規定,請把握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以節省稅負。逾期申請,則自次年開始適用。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自用住宅用地配合民法修正,自112年1月1日起18歲子女為已成年直系親屬,不受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以1處為限規定,可作為自用住宅用地第2處設籍人,民眾如有已成年子女設籍之自用住宅用地,申請經核准後可再適用稅率2‰。 提醒民眾,只要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條件,即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持有地上房屋且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並且無出租營業情形等,請把握於申請期限前提出申請。經核准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土地,如仍符合適用條件者,不須每年申請。 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法令規定及申辦流程,可撥打稅務局電話洽詢,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單位名稱 電話 免費服務電話 竹北總局 (03)5518141 0800-366969 竹東分局 (03)5969663 0800-366100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