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上之建築物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附屬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因此農業用房屋也屬於房屋稅課稅對象,能否免徵房屋稅應視實際使用情形而定。 稅務局說明,農業用房屋中若有使用情形為專供飼養禽畜房舍、培植農產品之溫室、稻米育苗中心作業室、人工繁殖場、抽水機房或專供農民自用之燻菸房、稻穀及茶葉烘乾機房、存放農機具倉庫及堆肥等使用,可向該局申請免徵房屋稅。如果是供烘培非培植、供醃漬蔬菜、洗選作業等農產加工或集貨包裝使用農業用房屋,則非屬免徵範圍依法仍應課徵房屋稅。 提醒民眾,房屋稅係按月課徵農業用房屋如有符合上開免徵規定,為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請在減免原因發生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以節省房屋稅負擔;超過30日才提出申請者,自申請當月起才准予免徵。 如有任何房屋稅問題,可利用官網查詢或撥打電話,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單位名稱 電話 竹北總局 (03)5518141轉710至714、720至725 竹東分局 (03)5969663轉210及213至215 。 撰稿人:稅務局提供 聯絡人:稅務局 聯絡電話:03-5518141分機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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