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日前文史團體提報「湖口車站日式宿舍及監工房」,新竹縣政府文化局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受理提報,並於3月7日下午邀集專家學者依法定程序辦理現場勘查。 文化局表示,本案係於109年2月10日由建物管理人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現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規定,提送文化局辦理文化資產價值評估。文化局依法定程序辦理現場勘查,並委託專業團隊辦理文化資產價值初步評估,並於112年12月4日提送「新竹縣第三屆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第1次現場勘查及審議會議」審議,會議決議:湖口車站日式宿舍(95.97號)及監工房(無地址),因保存狀況不佳,增改建情形嚴重,不具有稀少及技術或地區建物風格,決議解除列冊追蹤,建物目前未具備文化資產法定身分。 惟前揭審議結果公告後,在地文史工作者對老屋情感深厚,積極號召鄉親連署,蒐羅在地記憶及歷史資料事證,另循《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4條規定向文化局提報申請登錄歷史建築。因法源依據不同,文化局依法定程序受理,於113年3月7日下午2時邀集審議委員5人組成專案小組辦理現場勘查,邀請有關單位及關心本案之鄉親於湖口鄉公所六樓會議室辦理說明會,說明本案法定流程,並由提報人、所有權人雙方表達意見,進行交流討論後,再由委員討論審查。本次現勘與審查會議,委員經檢視建物現場、聽取多方意見後,認為建物保存狀況雖不佳,但具日治時期工藝技術,是否具保存價值仍可進一步討論,決議列冊追蹤。 有關湖口火車站日式宿舍群等房舍,新竹縣政府文化局於109年至112年間陸續邀集專家學者進行4次現場勘查,本次為第5次勘查,本屆審議委員中外聘專家學者皆已全數參與現勘,對本案建物現況與背景充分了解。文化局將依文資法規定,將本案再次提送審議會審議,審議委員會將依文資法規範之價值基準,並綜合考量登錄範圍之影響,管理維護與再利用等相關層面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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