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已於113年7月1日實施,自住用房屋除需符合(1)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2)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3)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等3要件外,新增加「辦竣戶籍登記」要件,才能享受自住房屋的優惠稅率。 據統計,新竹縣約有11萬名在全國僅持有一戶房屋之納稅人,有機會可享單一自住稅率1%的自住輕稅,惟截至113年8月18日止,仍有約1萬多戶房屋尚未設立戶籍,針對這些尚未設立戶籍的納稅人,稅務局已於8月30日寄發設籍輔導通知書,提醒納稅人若於114年3月24日前已將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的戶籍遷入該屋者,稅務局將依戶政資料逕行核定續按自住稅率1%(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或1.2%課徵房屋稅,無須再向稅務局申請。如果逾114年3月24日仍未完成戶籍登記,則無法享有優惠稅率,將改按非自住稅率2.6%課稅,請民眾儘速辦竣戶籍登記,以保障自身權益。 如您有法令疑義問題,可利用官網查詢(網址為https://www.chutax.gov.tw)或撥打該局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竹北總局 (03)5518141轉710至715、720至725 竹東分局 (03)5969663轉210及213至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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