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9  |  線上:13,273人  |  瀏覽數:1,910,691,098

LINE   

回「新聞網」首頁  |  上一則   |  下一則
發稿日:2020/08/04 11:34:00 AM
發稿人:苗栗縣府新聞 | 修改新聞稿
遊戲用槍新規範、14歲以下不可買、注意動能與焦耳
您尚未登入會員!   新會員註冊
   帳號 密碼 
新聞來源:https://www.miaoli.gov.tw/

承辦人:吳社工 聯絡電話:037-558140

  「低動能遊戲用槍商品標示基準」自107年8月起生效,該基準針對可釋出動能之槍型商品進行相關規範(不包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稱槍砲),包含警告事項與內容、槍口動能適用年齡等,均須標示醒目並具牢固性,以建立低動能遊戲用槍之正確標示,維護企業經營者信譽,保護消費者之權益。

  低動能遊戲用槍,泛指藉由壓縮氣體、機械彈簧、電池或前述組合所釋出動能以推進彈頭之遊戲槍型商品,因過往無明規範,導致取得之兒少或民眾在使用上容易忽略其動能而受傷,不論是商家或是購買者,應特別注意產品標示事項、警告標示的細節、醒目牢固均的本體標示,購買合法且適合的產品,並在操作時確保自身及射程範圍人員的安全,避免造成傷害。

  

       低動能遊戲用槍之年齡已有明文規範:14歲以下之兒少禁止持有使用、14歲以上應依照槍口動能級距來選購。避免濫用並做好防護,不得改造變造或使用金屬彈頭,避免造成傷害。盡情享受假期玩樂之餘,一定要注意玩具槍之相關規定,共同度過安心又開心的暑假。

   

 



避免法律糾紛,轉載本區文稿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LINE      回首頁
回應本篇文章!(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
(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內 容:
檔案1
類別:(可存入分類相簿中!)
圖說1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