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謝碧娥 聯絡電話:037-559548
主旨:預告訂定「苗栗縣營建剩餘土石方特別稅徵收自治條例」草案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公告事項:一、主管機關:苗栗縣政府。二、制定理由:(詳如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三、草案條文刊登於苗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平台(https://www.miaoli.gov.tw/Default.aspx)四、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揭示之次日起十日內,向本府以書面意見提出或洽詢:(一)主辦機關:苗栗縣政府水利處-土石資源科(二)聯絡人:林亮宇 電話:037-321623(三)電子信箱: v9715007@ems.miaoli.gov.tw (四)聯絡地址:36001苗栗縣(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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