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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蓬萊派出所於109年11月3日11時15分,接獲鍾姓民眾到所內報案,稱渠駕駛自小客車右前輪爆胎,無法繼續旅遊行程,請求警方協助,所長林振民、警員侯凱中上前確認右前輪胎爆胎無法行駛,立即拿出所內充氣設備協助將該車備胎充氣並更換備胎,經確認車輛能正常行駛後,鍾民等2人向警方道謝後,開心將車駛離踏上歸途。經查家住新北市鍾姓民眾與友人於今(3)上午開車欲前往加里山遊玩,未料,行經蓬萊派出所前時右前輪突然爆胎,隨即到派出所向警方求援,所幸經員警積極協助下,順利脫困返家。鍾民對員警主動為民服務精神深感謝意。頭份警分局分局長何孟宗表示:本案鍾姓民眾駕駛自小客車至本轄蓬萊地區遊玩,因輪胎爆胎而受困,該區地處偏遠且無維修廠,所幸蓬萊所員警積極協助順利脫困,藉此呼籲民眾出遊前,應仔細檢查車況,以維護自身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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