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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開徵,有些民眾收到稅單後打電話詢問車輛已經辦理報廢或過戶,怎麼還收到稅單呢?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今年的使用牌照稅稅單已於3月24日委託郵局寄送,民眾若於3月期間至監理站辦理車輛報廢、繳銷、停用、註銷或過戶等,已先繳納使用牌照稅者,因作業時間落差,若再收到稅單,請不用再繳納,以免重複繳稅而須辦理後續之退稅。
該局舉例說明,A君於110年3月22日至監理站辦理車輛報廢,已先行繳納110年使用牌照稅(使用期間110年1月1日至3月21日),若再收到稅務局寄的110年全年度稅單,已不用再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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