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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霄分局通霄派出所警員向家緯、黃晨烜,(3)日21時20分執行巡邏勤務接獲110轉報,家住高雄市吳姓男子偕妻北上到白沙屯拱天宮廟參拜後,於回程時駕駛自小客車行經臺61線南下127.3公里處,車輛突拋錨停於道路上,因當時天空下著陣雨,警方唯恐西濱公路因雨影響視線及行車安全,立即擺放爆閃燈及指揮來車,並協助通知拖吊業者,將該車移置西濱公路橋下安全平面道路,車輛於修復後,吳男與妻子於向警方頻頻道謝後,駕車重回西濱公路踏上安全返家路。警方表示,(3)日執行巡邏勤務,於21時20分許接獲吳姓民眾報案,立即趕至臺61線127.3公里南上路段現場,發現吳男(52年次、高雄市人)所駕自小客車,可能因車齡高機件功能老舊,致突然故障拋錨停於外側車道與路肩處,因臺61線快速道路車水馬龍且來往車輛車速相當快,因當時天空也正下著陣雨,現場視線不良,警方見吳民與妻子站立於故障車後、險象還生,立即先行引導吳民兩人移至安全處,並於現場擺放爆閃燈警戒及指揮來車通行,以防止二次交故發生,拖吊業者經警方通知到場,速將車輛移置至橋下平面道路,等待修配廠人員。吳民向警方表示,因人生地不熟又逢雨,突遇車輛拋錨,令其心急如焚時,感謝員警在自己有困難且求助無門之際,能即時伸出援手,排除困境,這種「熱心助民」的服務精神和「不厭其煩」的工作態度,深得吳民與妻子的讚許與肯定。 通霄警分局提醒用路人,出門行車前應事先檢查車輛儀表板的各種功能和燈號是否正常,尤其車齡較高者,更應注意車輛保養工作;以避免車輛於行進間發生故障拋錨於道路中,竟而影響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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