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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有民眾詢問,未辦保存登記房屋移轉時,是否可以不必申報繳納契稅?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及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都是房屋稅之課徵對象,不論房屋有無向地政機關辦理保存登記,都應依其使用情形適用不同稅率課徵房屋稅。故對於此類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如有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占有等移轉行為時,也同樣要申報繳納契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如果購買未辦保存登記房屋,應由雙方當事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印章、公定格式契約書等相關資料,向房屋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報契稅。請民眾注意相關法令規定,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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