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傅珮文 聯絡電話:037-558262
110年度住宅補貼第一次申請期間自110年8月2日(星期一)上午9:00起至110年8月31日(星期二)下午5:00止受理申請,因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為避免群聚感染,不受理現場申請。
本府配合內政部辦理之住宅補貼包括「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本縣今年計畫辦理租金補貼994戶(第一次828戶、第二次166戶),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70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戶數20戶,採評點制,具弱勢條件之家庭將優先獲得補貼。
相關補貼內容如下:
(一)「租金」補貼條件如下:
1.第1級:
(1)家庭成員2人以上,且成員中具有低收入戶身分者。
(2)家庭成員3人以上,且成員中具有中低收入戶身分者。
最高補助金額3,600元。
2.第2級:非屬第1級及第3級條件者
最高補助金額3,200元。
3.第3級:家庭成員1人且未滿40歲,且未具有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
最高補助金額2,000元。
(二)「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最高新台幣210萬元內之利息。
(三)「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最高新台幣80萬元內之利息。
受理方式如下:
(一)郵寄申請:受理期間向本府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原住民族事務中心原住民經建課或各鄉鎮市公所索取書面申請書至「住宅補貼專區」網頁點選辦理項目後下載書面申請書,填妥後:
1.租金補貼:郵寄至租賃住宅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
2.自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郵寄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
苗栗縣郵寄至(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收件人:苗栗縣政府公用事業科收)
(二)線上申請:受理期間至連結(網址: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辦理。
相關申請條件及規定,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點選右側「重要政策」項下之「住宅補貼專區」查詢,或洽內政部一般諮詢專線(02)7729-8003接聽時間:110 /6/2(星期三)至110/10/1(星期五),週一至週五上午8:00 至下午6:00;線上申辦系統諮詢專線(02)77517887接聽時間: 110 /8/2(星期一)至110/8/31(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5:00,諮詢時間以外請e-mail: hasservice@cpami.gov.tw 客服人員將於隔日上班日盡速回復。
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 承辦傅小姐(037)558262、顧小姐(037)559952
原住民族事務中心原住民經建課 承辦楊先生(037)559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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