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頭份分局 聯絡電話:037-360019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於110年07月16日19時40分許接獲民眾報案,稱頭永和山水庫有一名迷途老人,需要警方協助,警員林宇璿、謝裕翔立即前往處理,到場後發現迷途老人神情疲憊坐在該處,身旁停放一輛腳踏車,馬上上前關心,老人告知警方渠自竹南家中騎乘腳踏車出門散心,騎乘至永和山水庫時,體力不支,員警見天色已晚且腳踏車鏈條脫落無法騎乘使用,為確保老人安全,遂欲以巡邏車將老人及騎乘之腳踏車一同載返竹南家中,途中老人表示肚子餓,員警馬上停車至超商購買便當及飲料提供老人食用,隨後順利護送返家。 經查81歲吳姓老翁於110年7月16日下午獨自一人騎腳踏車出門,騎至晚上19時40分許體力不支被民眾發現報警,頭份員警獲報積極護送返家,家屬非常感激員警積極協助老翁回家,一再向員警道謝。 頭份警分局長何孟宗表示,尖山所員警積極協助老人返家,避免其他危害發生,熱心為民服務表現足為同仁表率,同時呼籲民眾,家中如有易走失之失智老人,應多多關心並注意行蹤,除了向相關單位申請「愛心手鍊」外,另可洽詢本分局進行指紋建檔,以利走失時協助尋回,歡迎轄區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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