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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警察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警員林宇璿、王于嘉於110年7月26日3時26分執行巡邏勤務,在頭份市永貞路與中華路口見一部自小貨車突然無故熄火,立即上前關心,發現該車疑似水箱水不足,導致引擎過熱熄火,馬上協助駕駛將車輛推至路旁,經提供瓶裝水協助民眾補充水箱水讓引擎降溫後,順利北上桃園。經查嘉義縣49歲鄧姓男子於110年7月26日凌晨由嘉義縣民雄鄉駕車欲前往桃園市辦事,中途發現車輛有問題,故由國道一號改走台一線行駛,行經頭份市永貞路與中華路口停等紅綠燈時,因車輛引擎溫度過高而熄火拋錨,所幸巡邏警經過發現協助排除故障。鄧男表示,事發當下正值凌晨,四下無人亦無商家營業,實在是手足無措,幸警方即刻協助救援,讓渠備感溫馨,非常感謝警方積極熱心協助排除困難。頭份警分局分局長何孟宗表示:本案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路口突然熄火,十分危險,所幸尖山所員警積極協助順利脫困,尖山所員警對於民眾受困能適時給予關懷與協助,其熱心與貼心行為堪稱表率,值得嘉許。另藉此呼籲民眾駕駛車輛外出除應注意行車安全外,出發前應仔細檢視車輛狀況(5油3水),如有異狀應儘早送修,千萬不可貿然行駛,以確保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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