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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衛生福利部近年統計,國內18歲以下性侵害被害人中,兒少就約佔6成,更進一步分析相關案件發現,其中更是有近8成為熟人所為,且每4位兒少性侵害被害人中就有1位為男性。而在網路發達的今日,孩子們透過網路與人交際同時,更是讓別有居心的網友有機可乘,衍生出私密照、誘拐、勒索及性剝削等新型態數位性暴力。
衛生福利部於今年5月舉辦了「性好有你—兒少性不當對待論壇」,會中世新大學教授羅燦煐指出,性侵害犯罪亦是權力與控制,兒童因先天的弱勢處境,仰賴大人的照顧與情感依附,再加上傳統觀念的敬畏文化,從小被教導要聽大人的話,使得某些大人得以利用照顧關係取得兒少信任後,對他們做出性不當對待行為。
輔仁大學助理教授黃健表示,在熟識者性侵害事件中,被害人往往自責與羞愧而不敢求助,國外研究顯示,這類被害人多數並未揭露遭性侵害的事實,或是延遲多年之後才揭露,且多數優先求助於親近、朋友,而非正式系統,在面對揭露時,更有八成的求助者會出現擔心、自責的情緒,而其他人知悉後對於通報,也會承受相當的心理壓力,因此如何營造友善與支持的求助環境,將會是即早介入幫助被害人的關鍵因素。
因此苗栗縣政府毒品防制及心理衛生中心呼籲,當孩子向您說出他(她)的受虐遭遇時,我們可以這樣做:
1.保持平靜
2.相信兒童
3.相信兒童沒有責任
4.稱讚兒童的勇氣
5.傾聽、接納、不指責、不批判
6.面對現實,與孩子憶起面對已經受虐的事實,而不是告訴孩子睡一覺或哭一哭就沒事了
7.不批評施虐者
(引自勵馨基金會賴文珍《兒童自我保護預防教育》)
讓我們一起守護兒少免於性的不當對待,減少兒少性侵害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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