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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民眾詢問,為什麼有些房屋可以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卻不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以房屋實際使用情形作為課徵依據,分為住家用房屋、非住家用房屋等不同稅率,住家用稅率只要有實際居住事實,不必設立戶籍於該房屋即可適用,但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則須辦竣戶籍登記。
該局進一步說明,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應具備下列要件:(1)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2)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3)地上房屋是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4)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以一處為限。(5)都市土地面積以3公畝,非都市土地面積以7公畝為限。
該局並特別提醒民眾,如有符合上開要件之土地,應於當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才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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