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頭份分局 聯絡電話:037-360019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於110年10月4日13時01分接獲民眾報案稱渠位於頭份市中正一路住處遭竊,頭份分局非常重視,立即由斗坪派出所及偵查隊共組專案小組全力偵辦,經過積極調閱監視器及查訪,發現轄內江姓民眾涉有重嫌,隨即前往江嫌租屋處附近埋伏。 專案小組於110年10月6日15時35分發現江嫌正欲駕車外出,見時機成熟,立即上前盤查,當場在其自小客內查獲現金新臺幣3萬7000元、族譜、零錢包及安非它命毒品吸食器等贓證物,江嫌見警方出現,自知罪行敗露,遂向警方坦承犯行,全案經詢問後依竊盜、毒品等罪嫌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經查39歲江姓犯嫌,目前因案假釋中,於110年10月4日5時49分許趁清晨時段至頭份市一處巷弄中翻牆進入民宅竊取被害人家中抽屜(內有現金新臺幣10萬元及族譜等)得手後,將抽屜丟棄防火巷後逃逸,原本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不料還是被警方循線查獲,被害人接獲警方破案通知,急忙到分局認領,得知警方找到珍貴族譜及3萬7000元贓款,雖有部分贓款遭嫌犯花用,但仍感到慶幸,終於放下心中大石,另對警方於2日內迅速破案感到非常不可思議,直呼太厲害了。 頭份警分局長呂育騰表示,鑑於住宅竊盜是一般民眾的切身之痛,影響民眾對治安滿意度甚鉅,苗栗縣警察局局長周煥興要求住宅竊盜均比照重大刑案辦理,以有效遏阻竊案,讓民眾安居樂業,本分局對於維持治安工作絕不會鬆懈,竊賊勿心存僥倖;另呼籲民眾應加強防竊措施並設置監視器及防盜系統,透過警民間相互合作,共同守護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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